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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税制

日本国税制

日本国国税系统的组织体系及内部职能配置。日本国的税收事务由财务省主税局(相当我国财政部内设的税政司)、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负责,主税局负责税收政策的制定及税收协定的谈签等工作;国税部门主要负责中央税收的征管工作,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地税部门则负责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日本国税制
  • 所属类目:法律制度
  • 来源:日本
  • 负责单位:财务省主税局
日本国税制简介
(一)近年来日本经济形势及其税制改革的最新情况。近年来,日本经济结束了长达多年之久的低迷状态。2007年3月底,日本经济已连续保持6个季度的增长,足以说明本轮日本经济复甦的基础比较稳定。日本经济财政大臣2006年7月18日在向内阁会议提交的《2006年度财政报告》认为,日本经济“正朝着稳步摆脱通货紧缩的前景迈进”,经济新增长的条件日趋成熟。随着日本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近年来日本税制改革措施效果的显现,税收收入也一改总体下降之势,从2004年起出现增长。2004财政年度日本国税收入为456000亿日元,2005财政年度为491000亿日元,2006财政年度国税收入为515000亿日元(预计数)。
日本国家财政基础主要来源是国税和印花税收入,近几年国债收入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上升。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为890000亿日元,其中国税收入为491000亿日元,占财政收入总额的55.2%。国债收入为313000亿日元,占财政收入总额的35.2%。上年度结转资金以及其他税收外收入为86700亿日元,占财政收入总额的8.6%。税收收入中主要的税种为个人所得税、法人税和消费税(类似于我国增值税),2005年度收入分别为156000亿日元、133000亿日元、106000亿日元,分别占税收总收入32%、27%和22%。
日本国2005年度财政支出中,用于转移支付的支出为160000亿日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18%。用于支付国债的费用为187000亿日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21%。从这几个数据可以看出,国债支出所占比重过大,财政面临较大压力,增税改革势在必行,也纳入了本届政府的议事日程。
日本税收的构成主要包括所得税类、消费税类及资产税类三种。所得税类包括个人所得税和法人税。个人所得税是由国税系统对个人全年劳动所得和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徵收的税收,同时地方税务部门还要就个人全年所得徵收个人住民税及个人事业税。法人税是由国税系统对法人公司经营所得徵收的税收,地方税务部门对法人公司经营所得要徵收法人住民税和法人事业税。消费税类包括消费税以及对烟、酒、石油天然气等特殊商品消费徵收的各种税收。日本国消费税起始于1989年,其税收负担为消费者,税率为5%;消费税实行扣税法即纳税人根据账簿所记载的经营情况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后向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资产税类主要包括由国税部门负责徵收的遗产税、赠予税、地价税、印花税和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徵收的不动产购置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所得税等等。
(二)
日本国国税征管体系由国税厅、12个国税局(含沖绳国税事务所)和524个税务署等三级税务机构组成。
国税厅内设长官官房、课税部、徵收部以及调查查察部等4个部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税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宣传和解释税法,指导和监督各地国税局、税务署的税收征管具体工作;还负责与各省厅以及国际间的税务合作等工作。
日本国国税厅还设有税务大学校,负责对国税系统职员的培训工作。近年来,日本国税务局特别重视国际税务培训工作,从2005年开始,加强了国际税务人才的培养,每年在税务大学校举办二期国际税务人才培训班,一期为基础班,参训人员300人,均为在国际税务领域工作的税务人员,培训时间2个月。另一期为高级班,从基础班中选拔出100名优秀的人才继续进行培训,培训时间4个月。另外,日本国国税厅还设有国税不服审判所,对纳税人的申斥进行审查。
税务大学校和国税不服审判所在各地区国税局及沖绳国税事务所的所在地均设有税务大学的地方研修所和国税不服审判所的分部。
国税局不是按行政区划设定的,而是根据税源的经济区划设立在12个地区,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国税厅基本相同,除在国税厅的统一规划指导下,负责指导和监督该管辖区内的税务署的税收征管工作外,还直接行使对辖区注册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上大企业的税收检查、国际税务事项的管理等。
税务署是税收征管的第一线,在全国共设有524个税务署。根据辖区税收规模的大小,税务署的内部机构设定略有不同,一般在税务署长之下均设有:(1)负责内部事务的总务课;(2)管理课;(3)个人课税课;(4)法人课税课;(5)资产课税课。一些地区的税务署因其徵收的税收规模较大,还设有副署长等职位以及专门管理大企业的特别国税调查官等;特殊地区的税务署还设有负责酒类税收管理工作的酒类指导官。
(三)日本国近年来加强征管的措施。日本国实行的是纳税人自行核算、自行申报、自行纳税的徵税模式。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先进的税收征管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降低税收徵收成本,但其前提是必须有一套高效便利的纳税服务体系和依法诚实的纳税环境。为此,近年来日本国国税系统採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国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注重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推进公正、公平的税收管理。
积极推进国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自2004年2月起,日本国国税厅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範围内推广使用e-Tax系统,在技术层面上,已经解决了使用e-Tax系统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网际网路或是委託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和纳税。据统计,2004年度利用e-Tax系统申报的件数为7100件,2005年度增加到238000件(利用率不足1%)。日本国国税厅设定的目标是2006年度利用率为2%,到2010年度,力争e-Tax系统利用率达到5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日本国税厅加大了宣传、辅导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电子申报系统,让纳税人放心使用。如:自2006年1月起,纳税人通过e-Tax系统提交使用申请,不再补充申报其他书面资料;在个人所得税确定申报期,将e-Tax系统接收时间延长到晚上11点(平常为晚上9点),并规定周六、日也可以接收纳税人的申请,以解决纳税人集中申报纳税出现的问题。
採取系列措施,加强税收知识的宣传工作,以取得国民的理解和支持。如将税收知识编入学生教材中;在税务署内配备相关设施,便于学生参观学习;就税制修改相关内容召开说明会;设立税务相谈室(负责税务谘询工作),配备经验丰富的税务官员,专门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等等。
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国税厅还採取多种方式与地税局合作,儘量简化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手续。在制度和执行两个层面,都较好地解决了相关问题。比如,在制度面上,规定对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在缴纳个人事业税或是个人住民税(属于地方税种)时,不需再另行申报。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的申报纳税等手续也可以一次完成。在执行面上,国税局与地税局经常联合举办纳税申报说明会或是税务宣传活动,等等。
为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各税务署还会联合办公,以提高工作效率。据我们访问的广岛南税务署介绍,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期内,他们临近的四个税务署就在一个申报大厅内统一为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等事宜。
注重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推进公正、公平的税收管理,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随着经济社会无国界化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亚洲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近年来日本企业与亚洲各国的经济交往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避税现象也层出不穷。如何应对这种国际避税问题,是日本国国税厅目前所面临的最大课题。国税厅近年来不断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加强反避税工作方面,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税收环境,避免出现国家税收权益的丧失,国税厅採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间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国际通用的徵税规则。作为OECD的成员国,日本国近年来积极参与OECD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参加促进国际投资、避免双重徵税、消除有害税收竞争、常设机构判定等专题会议,努力完善国际通用规则。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间的合作,如定期举行日中、日韩税务局长会晤,就双方关心的议题交换意见,共享所拥有的经验等。
二是设立机构、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税收协定的作用。税收协定是解决国际间双重徵税和避免偷漏税最有效的解决方法。随着跨国交易日益增多,避税问题和双重徵税问题日趋严重。为此,日本国国税厅于2005年7月成立情报交换小组,充实负责磋商工作的人员,积极运用税收协定中情报交换和相互磋商条款,以便更好地解决国际间双重徵税和避免偷漏税问题。
三是切实採取措施,加强反避税工作,形成反避税工作的威慑力。新上任的福田进日本国国税厅长官在税务系统工作时间长达16年,在就任国税厅长官后就明确表示,要加强反避税工作,以积极的方式应对避税问题。并採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①.增设机构和人员。②.扩大反避税审计的範围,明确反避税工作重点。对项目小组”,对各将反避税工作的重点确定在关联企业间无形资产交易以及提供劳务等方面。③.加大了对反避税人员的培训力度。以适应複杂多变的经济形式。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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