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是邮电部于2001-11-26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生效于2001-11-26。
【发布单位】邮电部
【发布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发布日期】2001-11-26
【生效日期】2001-11-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档案来源】
【发布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发布日期】2001-11-26
【生效日期】2001-11-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档案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17号)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决定,1993年9月11日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1995年11月10日发布的《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1年12月1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