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涉外婚姻登记指南
金华涉外婚姻登记是由金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受理办理。
基本介绍
- 申办事宜:金华涉外婚姻登记
- 受理範围:个人
- 受理地点信息:金华市政府主楼323办公室
- 办理机构:金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 谘询电话:0579-82469617
- 办理时限:即办
所需材料
1.双方免冠合影照片(150px×100px)三张。(红底或蓝底)
2.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係的签字声明。
3.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4.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5.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係;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办理程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是
收费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範》
收费项目
结婚、复婚、离婚登记收取证书工本费:9元/对;补领结婚证、离婚证5元/本。
受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