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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工作的通知

大荔县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工作的通知

《大荔县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是大荔县教育局于2007年1月26日印发的档案。

荔教安发(2007) 02 号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
学校稳定 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国小、初级中学、直属各单位: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07]3号)转发你们,要求各乡校根据档案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确保师生在校期间以及假期的安全。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渭南市教育局档案
渭教基(2007)3号
渭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教育局、电大分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稳定安全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档案及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假前和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把假前和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儘早动手,结合实际,周密安排,採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
二、在传统佳节来临之前,各县校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积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寒假放假前各校要组织人力对本单位各部室集中力量仔细排查,对存在的漏洞核安全隐患彻底予以整改。
三、各县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将学生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放假前必须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要针对冬季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用电、饮水、取暖、交通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特别是防火、安全自救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範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防止学生触电、烫伤、煤气中毒、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在公共场所模範遵守法律法规,最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安全。
四、各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宿学生管理,要求住校学生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返校就寝,禁止学生在宿舍乱拉线路烧水、取暖,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五、学校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管理,学校食堂饭菜要有保暖保湿措施,用餐后要有食物留样,教育学生食用乾净卫生食品。
六、各县校在放假前夕,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一次安全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家长假期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识,要求家长加大对孩子在家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春节期间严禁学生及住校教师、家属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八、寒假及春节期间各县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九、各县校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管理,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寒假及春节值班名单(包括值班电话)应予放假前5日按照管理许可权逐级上报。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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