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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幼稚园设立安全监督员的通知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幼稚园设立安全监督员的通知

该通知由大荔县教育局发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幼稚园设立安全监督员的通知
  • 类型:通知
各中心校、初级中心、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幼稚园设立安全监督员的通知》(渭教发(2013)54号)档案要求,现就大荔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安全监督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员设立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都要设立专(兼)职安全监督员1名。
二、安全监督员基本条件
学校幼稚园安全监督员必须是在编正式男教师,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教龄在 5 年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学校安全工作实践经验,能有效的指导、协调和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安全监督员与学校幼稚园安全管理人员不能重合。
三、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安全监督员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安教股的直接指导和管理。各学校幼稚园要建立安全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着的,学校幼稚园和县教育局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员职责、责任心不强的,要实行问责。县上每年将组织评选表彰一次优秀安全监督员。
四、安全监督员主要职责
1.安全监督员是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人,负责学校幼稚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负责督促学校幼稚园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
3.负责监督学校安全岗位职责的落实,督促学校幼稚园层层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4.负责督促学校幼稚园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
5.负责督促学校幼稚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监督安全教育“六落实”,配合组织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召开家长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向学生家长发放《安全告知书》。
6.负责督促审阅学校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计画,定期分析和预测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提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学校安全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审阅学校制定应急疏散方案,监督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校园内各个部位、场所的安全督查,坚持安全隐患日排查、日登记和周汇报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监督落实。
9.负责督促学校完善安全工作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做好有关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联络及信息上报工作。
10.负责协助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岗位职责考评和年度安全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按照条件要求,认真选聘好学校安全监督员,建立安全监督员信息,明确监督员职责,切实在各级各类学校幼稚园发挥安全监督员作用,做好基层学校的安全监督和预防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监督员,要明确职责,熟悉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式,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强化责任心,有效发挥监督员的职能和作用,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学校幼稚园安全提供服务和保障。
3.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督员的落实工作,把建立安全监督员制度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和校园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形成安全监督员网路体系,确保每校每园有一名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要相对稳定,确实需要变动的要及时补充、及时上报,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监管到位,预防到位。
4.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监督信息表,请于11月 20日参加安全工作会时交安教股。
附:大荔县学校幼稚园安全监督员信息表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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