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东门清真寺
大东门清真寺是云南的清真古寺之一,始建于始建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盘溪镇。大东门清真寺总面积为1732多平方米,整体建筑为典型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寺中有礼拜殿,石鼓等景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东门清真寺
- 地址:云南省华宁县盘溪镇
- 邮编:652801
- 现任教长:马培尧
历史沿革
大东门清真寺前身为始建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的东门清真寺。改革开放后,由于信教民众增加,原来的东门清真寺无法容纳和满足穆斯林民众宗教活动需要,1985年经坊内信教民众申请,由华宁县政府批准,将东升街原盘溪镇靴鞋厂房划出,作为大东门清真寺的新礼拜殿。1995年,坊内信教民众自筹资金,将临街五间土木瓦房拆除,在原址兴建了三层砖混结构的综合楼。1998年,由坊内信教民众自筹资金,拆除旧礼拜殿,原址扩建礼拜殿,于1998年动工,1999年竣工。2002年,经华宁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和盘溪镇政府支持以及民众自筹资金,购买毗邻清真寺的原盘溪糖菸酒公司旧厂房。
规模建制
礼拜殿为三楼一底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226平方米,除二楼、三楼为礼拜殿外,还包括了餐厅和沐浴室。现清真寺占地面积1732平方米,建筑面积3292平方米,环境幽静,设施齐全。
建筑特点
风格特点
以庄严、神圣、肃穆、幽静为总的审美特徵。由礼拜大殿、讲经堂、宣礼楼、学房和沐浴室几大部分组成,礼拜大殿为其主体建筑。。
用白、蓝、绿等冷色布置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喜欢的审美心态。在重点装饰的天棚圣龛饰以彩画和金色花卉等图案,还嵌砖雕、挂金匾。在大殿以外的地方,或精雕细刻、或雕樑画栋、或置以香炉、屏风,使寺院充满富丽堂皇的气氛。还採用博古图案、梅竹图案、吉祥动物图案或阿拉伯文字作装饰,使寺院既富丽堂皇,又具有庄严神圣的宗教气氛。
主要建筑
礼拜堂木雕:这是大东门清真寺精华建筑装饰艺术的主要体现形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砖雕和石雕。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木雕内容丰富,有山水树木、花草鸟鱼、珍禽异兽、楼台亭阁、人物故事、伊斯兰经文等。其中最大的看点是这些木雕还浓缩了中国传统的民间典故,比如从右至左依次为“书香门弟”“双龙腾云”“鲤鱼抱莲”“喜鹊闹梅”“香绕卧榻”里边还有“五福拜寿”“二龙戏珠”“鸳鸯荷花”“一步三孔桥”“群狮舞绣球”“鲤鱼跳龙门”“古剎钟声”“鹿鹤同春”等象徵吉祥幸福的图案。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传统故事,这些木雕是用整块木头雕刻而成的。它的绝妙之处不仅在于这些图案,而在于它是双面透雕,如果是浮雕并不希奇,稀奇的是这个“透”字是两面都雕透,露出“空”来,更难的是两面雕刻的故事图案不同,既要空,又要找準两面的粘着点,其难度之大显而易见,据前来考察的专家表示,像这样的透木雕刻非常罕见,他们还没有发现国内清真寺有和这相同的木雕饰物,所以十分珍贵。这些图案雕刻手法细腻逼真,立体动感、栩栩如生。这是古代劳动人民用形象的画面表征抽象的理想、意愿和情感的一种独特的艺术手法,用刀和凿塑造出各式各样的直观动感的艺术形象,达到了雅俗共赏的美妙境界,也说明了吉祥平安、趋利避害,弃恶扬善是包括穆斯林在内的中华民族亘古永恆的追求和愿望,是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一种体现,蕴藏着十分宝贵的史学价值和美学价值。
交流合作
经文学校
2010年9月22日在盘溪大东门清真寺举行挂牌仪式。大东门清真寺经文学校负责人、清真寺管委会主任王瑞丽主持挂牌仪式,管委会成员、阿訇、当地告姆以及外地客人参加了揭牌。
发展民族文化是安定和谐的黏合剂,通过加强民族文化发展,

促进了云南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加深了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达到了增进友谊、扩大共识、增强互信的目的,有利于为云南省桥头堡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边疆文化环境。
大东门清真寺经文学校的成立,对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範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盘溪民族聚集区的需要,也是盘溪各民族的迫切愿望,更是玉溪民族团结进步的需要,通过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範区建设,带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经堂教育
清真寺在原云南省民委主任王连芳的关心下,于1990年开办了经堂教育,1998年教学、宿舍楼建成后,开始招收全日制经文班学生,并先后有9位老师在清真寺经文班任教。多年来还开办中老年班、中国小寒暑假学习班,在信教民众中普及和提高伊斯兰文化知识。在云南省统战部、云南省宗教事务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经云南省玉溪市宗教事务局批准,2010年9月大东门清真寺经文学校挂牌成立。大东门清真寺经文学校的成立,是伊斯兰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盘溪当地穆斯林民众素质,增强政策和法律意识,维繫正常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1998年开展创建模範清真寺活动中,被华宁县委统战部评为县级“五好清真寺”。截至2010年,清真寺穆斯林教亲前往沙特麦加朝觐者共14人,其中男哈吉8人,女哈吉6人。现清真寺由本坊马培尧任教长,管委会成员由本坊全体穆斯林教亲民主选举产生。清真寺管委会始终把发扬中国穆斯林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加强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点。清真寺一直坚持伊斯兰教逊尼派哲赫忍耶学派传统行持,坚守伊斯兰教传统,坚持履行伊斯兰教“念、礼、斋、课、朝”五大功修,举行每年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活动。在做好清真寺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与各穆斯林国家的友好往来,先后接待了埃及、叙利亚、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沙乌地阿拉伯等多个穆斯林国家交流团,树立了新中国穆斯林对外的崭新形象。
抚今思昔,清真寺全体坊民将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发扬伊斯兰优良传统,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