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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行动》_精选读书笔记_1000字

《人的行动》_精选读书笔记1000字

2019年度回顾之六

作为经济学思想集大成的晚年扛鼎之作的《人的行动》,米塞斯先是假定有一个“先验的”人类行动的“公理”,在这个公理基础上,他一步步地推导出了他眼中的人类社会经济运作的种种安排和运行原理,最后构建出了他的“人类行动学”的逻辑大厦。

人的行动学(Praxeology,或译人的行为学)是一种研究人类行动的学科。意指人对于环境及他人有所反应而表现出来的行为。这一词最先在1890年被A埃斯比纳斯(Alfred Espinas)提出,但真正为人所知的则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稍后所提出的理论。米塞斯认为:

第一:人的行动机理以及动机,无法以自然科学的实验方式,也无法以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来得出必然性的科学结论,只能视为一种先验的存在。

第二:同时,有行动能力的人,必然具备一般动物所不具有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些能力使其能够判断导致他不适的原因,并将这些原因进行排序,然后以自身能够付出的成本“或能够采用的工具”将其逐项排除。

在米塞斯的理论中,上面两段话,尤其是后一段,它具有公理的地位。 米塞斯试着探索经济学的根基。如同其他奥地利经济学派经济学家和古典经济学学者一样,米塞斯反对使用观察的方式研究人类行为。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太过复杂,不可能将其以解构的方式进行研究,而且人类的害羞本性使得他们的行为总是无法被正确的观察。也因此,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观察人的行动或者试图以历史资料解释人类的社会科学研究,都难以避免的会受到其他种种没有注意到的研究变因所影响。

在《人的行动》一书中,米塞斯主张自由市场机制不但可以完全取代任何政府计划的体制,更重要的,自由市场本身就是人类文明的根基。他将复杂的市场解释为无数的意识、有意识的行动、选择和个人偏好的结果。最终决定市场现象——供求、价格、生产方式,甚至盈亏的,是个人主观价值判断所反映出的个人选择。虽然政府可以设置价格,但最后还是个体自身,通过对于资金、产品和服务的选择和行动,真正决定了价格。因此,米塞斯不把经济学作为对于材料、服务和产品的研究,而是对于人的行动的研究。

简而言之,米塞斯认为,人的经济学行为是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的反映,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政府的主观臆断而改变。

作为奥地利经济学派奠基之作,《人的行为》成为划时代的经济学经典,其思想已经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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