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同民族、文明之间的串通感很强,尤其重要的是作者抽丝剥茧把事件背后的因果尽可能梳理出来,个人很大的惊喜感。
2.今天我们看到的欧洲国家,其实就像电影教父故事情节一样,早期草菅人命强取豪夺赚了第一桶金后,洗白自己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绅士。所以哥伦布麦哲伦迪迦玛门的目的可跟郑哥不一样,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财富并掠夺他们,最后发现贩卖奴隶更赚钱,所以通过贩卖奴隶葡萄牙走上巅峰,后来居上者比如西班牙荷兰的觊觎,更有日不落帝国称号的英国,我呸。中东目前的乱局,最早介入的也是英国,虽然打着人权自由旗杆的国家,目的只有一个,石油。而比如像塔利班、基地组织所谓的恐怖组织其实都是他们扶持的傀儡,说出来你也许不信,本拉登受过美国专业训练貌似跟中情局的人比较熟。
3.欧洲的崛起也就是在15世纪,那是因为美洲新大陆的发现同时找到了去往东方的海上通道,最重要的是各种的掠夺,欧洲由此集齐的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开始了崛起之路,真正的强大也要到工业革命了,美国独立宣言的发布也只能追溯到1777,美国的崛起主要靠两次世界大战的投机,而我大天朝真正的没落其实是从清朝鸦片战争开始,崛起于邓爷爷的领导的改革开放,天朝上下五千年的辉煌虽百十年间打了一个小瞌睡,想想目前的自我文化的不自信实在有些不应该。总之,国跟国之间,只有利益而已,别想多了。
4.突然知道了为啥好多国家野心很大了,毕竟人家祖上还是很牛逼的,比如奥斯曼帝国牛逼的时候地跨亚欧非,比如现在让美国咬牙切齿拿他没办法的伊朗,人家祖上可是波斯帝国呀,之前的阿拉伯帝国也是一个地跨欧亚非的存在,不过现在的阿拉伯就是一个吃软饭的,毫无战斗力,全靠打手巴基斯坦给大哥撑腰。
5.当然世界上本无国家,最先有的是文明跟民族,所以不同气候地域对民族性格思维方式影响挺大的,有机会看一遍汤因比的《历史研究》
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 读后感 第(2)篇一条路,连接着几千年的人类历史,关乎着千百个国家的兴亡交替,没有哪位历史学家能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和穷尽考证的毅力,把四大洲的历史变化的结果奇妙地穿在“丝绸之路”上,宛如一串珍珠,在时光的长河中变幻着高深莫测的颜色。又仿佛是一幅拉链,那么严丝合缝的逻辑推理,长达一百多页的引注,让人难以质疑。我国古代早有训诂和考据,就是对前人的文章典籍去伪存真,以证据链来考查文字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彼得·弗兰科潘的《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从无到有,从平铺到奇峻,从陈述到反问,从已知到未知,内容横亘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中间还保留着作者个人的喜怒好恶,既为学问,也为三观,读来确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之读书,大都为“新、奇、快”,首选喜欢类别的热门书,刚开始读的时候热情高涨,一目十行,读到中途便如泥潭潜行,感觉长路漫漫难以读完,一旦完整地读完了一本书,便又觉得意尤未尽,所得只是浮光掠影,略知皮毛。所以,读书易、读好书不易、好好读书真难!
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 读后感 第(3)篇这本书的好处,就是着眼点不同。以往我们更多关注《中国史》《欧洲史》《美国史》,因为人类文明的发源地:小亚细亚和中亚,到现在为止不发达,而且战乱更替,所以我们不太了解,看看这本书很有好处。
书名叫《丝绸之路》,我觉得科技的进步好像笔墨不够,比如我一直不清楚是什么样的军事技术提升,让蒙古人能征服欧亚,又是什么的技术提升让大航海时代到来,让茫茫大海变成了航线。是什么样的经济管理等技术提升,让荷兰这样的低地小国称霸全球。大部分还是在说王朝更替,有点瑕疵。当然,世上没有完美的作品。本书在经济文化方面着墨不少,也让读者了解了更多
还有一本书叫《草原帝国》,也是讲中亚游牧民族的王朝更替的,那本书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