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设的一个国家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管理。机关行政编制为84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 官网:http://www.sach.gov.cn/
- 现任局长:励小捷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準和办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
(二)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国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六)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八)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準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内设机构
国家文物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外事联络司)。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建等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承担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督察司。
拟订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四)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依法承担文化遗产相关审核报批工作。
(五)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
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国博物馆管理制度规範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準化规划的拟订和推动落实工作;承办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徵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司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北京鲁迅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文物信息谘询中心,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文物出版社,机关服务中心,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各地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广东省文物局,天津市文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处,河北省文物局,海南省文管办,山西省文物局,重庆市文物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四川省文物局,辽宁省文物局,贵州省文物局,吉林省文物局,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处,黑龙江省文化厅文物处,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甘肃省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安徽省文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福建省文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江西省文物局,深圳市文管办,山东省文化厅文物处,厦门市文化局,河南省文物局,青岛市文物局,湖北省文物局,大连市文化局,湖南省文物局,宁波市文物局。
历任局长
姓名 | 任期 |
---|---|
郑振铎 | 1949年12月——1958年10月 |
王冶秋 | 1958年10月——1970年5月 |
王冶秋 | 1973年10月——1979年11月 |
任资斌 | 1980年1月——1982年5月 |
孙轶清 | 1982年5月——1984年3月 |
吕济民 | 1984年3月——1988年4月 |
张德勤 | 1988年4月——1996年9月 |
张文彬 | 1996年9月——2002年8月 |
单霁翔 | 2002年8月——2012年2月 |
励小捷 | 2012年2月——2015年10月 |
处理案件
2014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即接报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81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3起,其中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逐一对今年以来的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分析研究后,确定了一批违法事实清晰、案件性质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法人违法案件,对其进行了重点督办。
2014年10月16日中国国家文物局在北京通报一批典型文物违法案件。当前文物违法案件总体处于高发期,且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首先通报了5起地方政府严格执法,整改措施已落实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