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英文名称:WORLD KUNGFU CULTURE ASSOCIATION ,简称:WKCA)成立于2014年,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现任主席:张耀庭(名誉主席)、执行主席:释如众。现有五大洲的百余个组织成员协会。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正式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世界功联下设执行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传统功夫委员会、武学产业委员会、市场发展委员会、医务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等。管辖及举办的主要正式比赛有:世界功夫(武术)文化锦标赛(三年一届)、世界青少年功夫(武术)文化锦标赛(三年一届)、世界传统功夫(武术)文化锦标赛暨世界传统功夫文化节(三年一届)、世界盃功夫散打搏击比赛(三年一届)、世界功夫养生健康文化节(三年一届)、世界功夫论坛文化节(三年一届)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
- 外文名:WORLD KUNGFU CULTURE ASSOCIATION
-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5日
- 总部地址:中国北京
- 现任主席:张耀庭(中国)
联合会简介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英文名称:WORLDKUNGFUCULTUREASSOCIATION,简称:WKCA)成立于2014年,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以推动世界各国和地区功夫武术文化团体联合与统一,促进世界功夫运动文化的发展为宗旨。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主席:张耀庭(名誉),执行主席:释如众。
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 名称
联合会的名称为“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主席和秘书长所在地。
第二条 宗旨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宗旨如下:
1.在世界各地以各种可能的形式推动和鼓励发展功夫、武术文化运动。
2.组织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其它活动。
3.推动和鼓励发展世界文化交流。
4.促进会员协会之间的合作、友好关係及相互了解。
5.通过武学文化竞赛和健身,提高世界人民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语言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正式语言是中文和英语。如能提供合适翻译,在会议上可使用其它语言。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
1.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向各国和地区的功夫(武术)协会及各洲际功夫(武术)联合会开放。
2.各个国家和地区功夫文化运动的机构均有资格申请成为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会员。
3.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会员协会应为任何热衷功夫文化的个人或组织。
4.会员协会的章程和规则不能与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章程和规则相冲突。
5.每个会员协会必须承认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是世界上组织发展管理功夫文化运动的特权组织。
6.应定期对会员资格进行检查。所有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会员协会应不断为联合本国或地区内的其它武术组织而作出努力。如有会员协会不致力于扩大组织,联合统一,将考虑终止其会籍,直至联合其它团体。
7.如会员协会得不到本国或地区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当局得承认,而本国或本地区另一功夫文化组织已是功夫文化联合会会员,或已获得本国或本地区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当局得承认,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执委会有权停止会员协会的会籍,接纳后者为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得会员,并在下一届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所有会员协会有权:
1.参加世界武术文化锦标赛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2.享用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服务;
3.被承认为本国或地区的唯一管理功夫文化运动的组织。
所有会员协会必须:
1.尊重国际奥委会宪章,发扬高尚的奥林匹克精神;
2.支持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致力于实现其宗旨;
3.遵守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章程和规则;
4.执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执委会和代表大会的决定;
5.交纳年度会费。
第六条 申请入会手续
1.各国和各地区的武术文化组织或个人均可申请加入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会员均自动成为所在洲国联合会的会员,或可先申请加入洲功夫文化联合会,然后由洲联合会推荐加入国际,再由国际加入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
2.入会须向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提交如下档案:
2.1 书面申请;
2.2 谘询表;
2.3 两份章程,其中一份须是中文或英文;
2.4本国或本地联合会提供的推荐函或证明
3.近两年内开展武术文化活动的报告。
4.入会申请由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执委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通过。
5.经执委会同意,申请入会的组织可派观察员列席代表大会。如代表大会通过其申请,该组织既享受有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会员协会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七条 会籍的中止
1.遇下述情况,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某个会员的会籍则结束;
1.1如会员协会不再存在;
1.2如会员协会退会;
1.3如会员协会被开除。
2.任何会员协会自愿退会,须书面通知秘书长,其会籍立即结束,但会费不退还。
3.如会员协会严重违反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章程或规则,执委会有权开除此会员协会。在此情况下,由下一届代表大会作出最后决定。
第八条 会费
1.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60美圆,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300美圆,以使其能够享有会员协会的利益及特权。
2.会员协会须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会费交至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秘书处。不按规定日期向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交纳会费的会员协会,执委会可决定予以中止会籍,在代表大会上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能参加设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及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其它活动,直至付清所欠的会费。如连续两年不交会费,将被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除名。
第三章 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
第九条 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活动
1.世界功夫(武术)文化锦标赛(各国各派套路、器械、技击术、散手、健身气功)每三年举办一次。
2.世界盃散手搏击比赛可两年举办一次,一般在两届锦标赛赛之间年度举行。
3.比赛採用代表大会通过的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现行的竞赛规则。
4.世界锦标赛和国际活动的承办会员协会必须遵循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章程、规定和奥林匹克宪章精神及国际奥委会决议。
5.申请承办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的会员协会应依据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制定的申办标準递交所有材料并履行义务。
6.发奖仪式的升旗和奏歌均执行国际奥委会的决定。
7.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拥有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活动的广告、电视转播权。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将视情况与承办会员协会确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组织机构
领导和管理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机构如下:
代表大会
执行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1.代表大会
1.1代表大会是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一切与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有关的事宜。
1.2代表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一般在世界功夫文化锦标赛期间举行。秘书长最迟在代表大会召开6个月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会员协会。
1.3每个会员协会可派2名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每个会员协会有一票表决权。
1.4会员协会提交代表大会的提案,须在代表大会召开的3个月前寄到秘书处。
1.5代表大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时,由主席指定一位副主席主持会议。
1.6代表大会法定人数为会员协会总数的半数加一。决议应由出席代表大会会员协会的简单多数通过。重要决议,如章程的修改应由三分之二多数作出。
1.7表决票数相等时,由主席予以裁决。
1.8代表大会的档案由秘书处準备。代表大会议程内容如下:
1.8.1点名;
1.8.2通过上届代表大会纪要;
1.8.3秘书长代表执委会作工作报告;
1.8.4司库作财务报告;
1.8.5入会、退会和开除会籍;
1.8.6修改章程和竞赛规则;
1.8.7选举领导机构;
2.执行委员会
2.2执行委员会由最少不低于9人组成,1名主席、3名副主席、1名秘书长和4名执委。每名执委一票表决权。主席和秘书长来自同一会员协会。
2.2执行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权力移交在选举后至锦标赛结束期间内进行。
2.3执行委员会是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权力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有权根据章程处理并决定各种世界功联的事宜。
2.4如需要,执行委员会有权批准成立附属委员会并任命其组成人员,交下一届代表大会通过。
2.5执行委员会的候选人由提名协会于选举前3个月将其个人简历和推荐信寄到秘书处。
2.6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须由半数以上执委出席方为有效,决议应由简单多数通过方能生效。票数相等时,主席的一票起裁决作用。
2.7执行委员会成员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行政和财政事务由秘书处负责。经执委会同意,秘书长可根据主席决定,代表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
2.8秘书处是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执行联络机构。秘书处主任由主席指定,兼任司库,负责收取会费,整理会议纪要,编写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通讯和管理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档案、档案。
3.名誉职务
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向为推动功夫文化运动作出突出贡献或提供了杰出服务的个人授予名誉职务,执行委员会将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制定出受益方案。
4.专业委员会
如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可建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各种功夫派系可向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申请成立专项委员会,经,经执委会合议后,如其符合专项委员会成立的条件,由申请者向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专项委员会的会费,然后批准成立。
5.技术委员会
5.1技术委员会由9人组成:1名主任;2名副主任;六名委员来自不同的会员协会。
5.2技术委员会成员由各会员协会推荐,报执委会批准。
5.3技术委员会成员必须持有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当前或过去签发的裁判员证书,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
5.4技术委员会负责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的技术事宜,制定和监督执行竞赛规则和评分规则,审核参加世界锦标赛和世界功夫文化联合会其它活动的裁判员资格,并对组织者予以技术指导。
5.5技术委员会会议须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决议应由简单多数通过方能生效。票数相等时,主席一票起裁决作用。
第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和解释
1.修改需经代表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章程的解释权属执委会。章程未尽由执委会决定处理,并报告代表大会。
2.本章程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解释发生分歧,以中文本为準。
3.本章程于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北京的第一届世界功夫文化代表大会通过,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