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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教育局

九龙县教育局

九龙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巨观调控、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建立适应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机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九龙县教育局
  • 解释权: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内设机构:7个
  • 教育股:“9+3”管理办公室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体育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
(三)加强的职责
2、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国小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加强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6、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充分发挥局属事业单位的作用,将业务性、技术性、辅助性的工作转移到相关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九龙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国小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教育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巨观指导,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检查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参与组织教师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参与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範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九)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工会、教育学会、教育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行政审批。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九龙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类档案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保密、保卫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编写教育史志;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与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等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民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基建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直属单位投资计画,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指导学校教学用房和教师生活用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教育事业费;拟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措施;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局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全县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画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规範完善中国小教育收费制度,参与对中国小教育收费的清理和整顿。
(三)教育股(“9+3”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寄宿制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对全县各类教育进行指导、评估;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準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档案,拟订全县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和方案;规划、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实施工作;指导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建设,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实习基地的建设;统筹规划与协调成人教育工作,拟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档案,归口管理职后教育、专业证书考试、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验收和学历认定工作;依法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规範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国语等级检测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档案;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境保护教育;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宣传思想工作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群团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有关规範性档案;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政策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政策複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或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涉及法律问题的协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档案,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两基”巩固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六)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综合性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承办省、州组织的综合性学校安全检查相关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暨平安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学校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及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指导师範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九龙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学1名,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7名。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数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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