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简称“澜湄合作”,是201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协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的合作机制,参与成员包括中国、高棉、寮国、缅甸、泰国、越南。

首次外长会2015年11月12日在云南景洪举行。中国、泰国、高棉、寮国、缅甸、越南六国外长就进一步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广泛共识,一致同意正式启动澜湄合作进程,宣布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 外文名: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 
  • 简称:澜湄合作 
  • 成员:中国、高棉、寮国、缅甸、泰国、越南 
  • 建立时间:2015年11月12日

合作成立

发展历程

201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协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机制。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全面启动澜湄合作进程。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高棉金边举行,标誌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迈向成长期。

合作宗旨

深化澜湄六国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促进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增进各国人民福祉,助力东协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为推进南南合作和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

合作体系

主要机制

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外交及各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会。

合作成员

中国、高棉、寮国、缅甸、泰国、越南。

合作特点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曾向中外记者表示,澜湄合作是由全流域六国自主自愿发起的新型次区域合作,与其它现有的湄公河合作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更加注重接地气。澜湄合作是为六国发展量身定做,更加符合六国共同需求,重在为六国民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二)更加注重行动力。澜湄合作以项目为本,重在高效务实,儘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程式和会议,力求通过直接落实具体项目,为次区域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更加注重全面性。与其它次区域合作机制专注于单一领域不同,澜湄合作涵盖政治、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领域,有利于全面对接东协共同体建设,提升地区合作的整体水平;
(四)更加注重包容性。澜湄合作无意取代现有各种湄公河机制,而是旨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次区域的发展繁荣。事实证明,澜湄合作正在为带动和促进其它次区域合作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愿继续以适当方式参与各种涉湄公河合作机制,也欢迎域内外各国支持和参与澜湄合作进程。

历届会议

领导人会议

2016 年3月2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李克强总理和湄公河国家领导人一致同意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精神,对接发展战略,统筹合作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各方共同确认了“3+5 合作框架”,即坚持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协调发展,优先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领域开展合作。会议发表了《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了《早期收穫项目联合清单》。
三亚宣言部分内容
我们重申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的承诺,决心加强相互信任与理解,合力应对地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挑战,以释放本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
我们强调澜湄合作应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与东协共同体建设优先领域和中国-东协合作全面对接,与现有次区域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我们进一步强调澜湄合作将建立在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我们一致认为澜湄合作将在“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下,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旨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为以合作共赢为特徵的新型国际关係典範。
同意澜湄务实合作包括三大合作支柱,即(1)政治安全,(2)经济和可持续发展,(3)社会人文。
认可作为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成果的澜湄合作初期五个优先领域,即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和农业减贫合作。
一致同意採取以下措施:
1、推动高层往来和对话合作,增进次区域互信理解,以加强可持续安全。
2、鼓励各国议会、政府官员、防务和执法人员、政党和民间团体加强交流合作,增进互信与了解。支持举办澜湄合作政策对话和官员交流互访等活动。
3、根据各成员规定和程式,通过信息交换、能力建设和联合行动协调等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支持建立执法合作机构,推进有关合作。
4、加强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确保粮食、水和能源安全。
5、推动中国-东协战略伙伴关係发展,加强在东协与中日韩、东亚峰会、东协地区论坛等区域合作机制中的合作。
6、鼓励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澜湄合作活动和项目及包括《东协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在内的湄公河国家相关发展规划之间的对接。
7、加强澜湄国家软硬体联通,改善澜湄流域线、公路线和铁路线网路,推进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在澜湄地区打造公路、铁路、水路、港口、航空互联互通综合网路。加快电力网路、电信和网际网路建设。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提升贸易投资,促进商务旅行便利化。
8、如本次会议通过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所述,拓展工程、建材、支撑产业、机械设备、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产能合作,构建次区域综合产业链,共同应对成员国面临的经济挑战。
9、支持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建设边境地区经济合作区、产业区和科技园区。
10、通过各种活动加强澜湄国家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及利用方面合作,如在中国建立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中心,作为澜湄国家加强技术交流、能力建设、旱涝灾害管理、信息交流、联合研究等综合合作的平台。
11、开展农业技术交流与农业能力建设合作,在湄公河国家合作建立更多的农业技术促进中心,建设优质高产农作物推广站(基地),加强渔业、畜牧业和粮食安全合作,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12、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在湄公河国家建立减贫合作示範点,交流减贫经验,实施相关项目。
13、强调稳定的金融市场和健全的金融架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支持各国努力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和协调。继续研究并分享经验,以推进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深化金融机构合作。
14、作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国,支持亚投行高效运营,为弥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缺口,向亚投行寻求支持。
15、鼓励可持续与绿色发展,加强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可持续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加强清洁能源技术交流与转让。
16、共同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係协定》谈判,期待谈判于2016年如期完成,促进东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7、加强成员国之间文化交流,支持文化机构和艺术家间的交流合作,探讨建立澜湄人文交流平台的可能性。推动政府建立的文化中心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
18、提升科技合作和经验分享,深化人力资源开发、教育政策、职业培训合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大学间交流。
19、加强公共卫生合作,特别是在传染病疫情监测、联防联控、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建立澜湄热带病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传统医药合作。
20、增进旅游交流与合作,改善旅游环境,提升区域旅游便利化水平,建立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
21、鼓励媒体、智库、妇女、青年等交流,打造六国智库联盟和媒体论坛,继续举办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22、每两年举行一次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并根据需要举行领导人特别会议或非正式会议,旨在为澜湄合作长远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外长会每年举行一次,负责合作政策规划和协调。根据需要举行外交高官会和工作组会,商讨具体领域合作。未来视合作需要不断完善澜湄合作机制建设。
23、欢迎中方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优惠性质贷款和专项贷款,用于推进澜湄合作。欢迎中方承诺未来3年向湄公河国家提供1.8万人年奖学金和5000个来华培训名额,用于支持澜湄国家间加强合作。
24、认可“早期收穫项目联合清单”,期待有关项目儘早实施,惠及所有成员国。各国领域部门应组建联合工作组,规划落实具体项目。
25、加强各领域人才培训合作,提升澜湄国家能力建设,为澜湄合作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6、鼓励六国政府部门、地方省区、商业协会、民间组织等加强交流,商讨和开展相关合作。
2018年1月10日,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高棉金边举行,会议的主题是“我们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之河”。会议发表了《五年行动计画(2018-2022)》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散发了《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合作项目清单》和“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报告”。李克强总理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高度讚赏机製成立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果,表示将共同发扬澜湄精神,推进澜湄合作,将“3+5合作框架”升级为“3+5+X合作框架”,重点在水资源、产能、农业、人力资源、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合作,为促进本地区发展和六国人民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金边宣言: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里,澜湄合作机制已从萌芽期发展为成熟的区域合作机制,成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减少发展差距、支持东协共同体建设、促进南南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机制;澜湄合作机制已经建成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已经开始运转;与会领导人对在第一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45个早期收穫项目以及第二次外长会中方提出的13个倡议取得的实质进展非常满意,高度讚扬中国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以及促进澜湄国家交流与合作的努力;澜湄合作应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与东协共同体建设优先领域和中国-东协合作全面对接,与现有次区域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要根据全球力量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趋势,通过与《东协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协一体化倡议、“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各国发展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宣言认为,澜湄合作机制已从培育期发展到成长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在五个优先领域的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应对澜湄国家的发展要求,最佳化合作模式,合力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

外长会

2015 年11月12日,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举行,通过了《澜湄合作概念档案》、《首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确立了澜湄合作目标、原则、重点领域和机制框架等内容,同意儘快实施一批早期收穫项目,并就首次领导人会议相关安排达成共识。
2016 年12月23 日,第二次外长会在高棉暹粒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二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首次领导人会议主要成果落实进展情况表》和《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筹建原则》。王毅外长与湄公河五国外长一致同意加强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务实合作和长远规划,建议在各国外交部设立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制定《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画(2018-2022)》,落实好早期收穫项目。会议标誌着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2017年12月15日,第三次外长会在云南大理举行。会议发表了《第三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宣布了《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宣布建立“澜湄合作热线信息平台”,散发了《首次领导人会议和第二次外长会倡议落实清单》。王毅外长同湄公河五国外长高度评价澜湄合作启动一年半以来取得的显着进展,指出全方位合作态势初步形成,未来合作规划基本成型,各方将致力于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此次会议为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做了充分準备。
2018年12月17日,第四次外长会在寮国琅勃拉邦举行,六方一致同意开始讨论共同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的具体方案,开展高质量产能合作,推动在教育、海关、卫生、青年等领域进行更深入合作,探讨促进澜湄地方合作的路径。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散发了《<五年行动计画>2018年度进展报告》、“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和六国智库共同撰写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研究报告》,发布了澜湄合作会歌。

中方参与

中国秉持发展为先、平等协商、务实高效、开放包容的澜湄精神,同湄公河五国加强沟通配合,积极推进机制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有序推进重大发展项目。中方出席了历次澜湄合作重要会议,举办和参与了大量合作项目。中方设立了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六国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项目。中方提供人民币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产能合作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澜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项目。中方许多政府部门和地方参与澜湄合作,有力地拓展了合作领域,提升了澜湄意识,为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yonggana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