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是指苏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将苏州市城市新版总体规划期限至2040年,并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并按法定程式上报的新一轮规划。
2017年8月28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改革暨“城市双修”工作动员大会的召开标誌着“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的编制工作启动!
根据计画,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的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动员、现状调研和公众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四个步骤,最后在2018年年底前上报国务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
- 外文名:Suzhou City Master Plan (2040)
- 适用地区:苏州市
- 编制机构:苏州市人民政府
- 编制启动时间:2017年8月28日
- 编制完成时间:预计2018年年底
编制背景
2017年7月,住建部同意苏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40)的编制工作,并将苏州列为全国15个总规编制试点城市之一,这是一个能够获得更多上级关心指导、加快审批进程的有利契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总规编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保证高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编制工作进度。同时,要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进一步最佳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编制启动
复函同意
2017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函同意我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工作,明确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至2040年,对我市报批总规提出了时间要求,要求我市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并按法定程式上报。
启动状况
城市总体规划(2040)已完成政府採购程式,为有效动员全市资源,确保新一轮总体规划按照住建部的改革要求、法定程式和时间标準完成,制定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工作方案》。
启动标誌
2017年8月28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改革暨“城市双修”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编制部署
抢抓机遇,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市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中承担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苏州迅速建立市级规划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城市发展战略意图的实现。
进一步明确总规编制工作要求
要全面分析和评价市域生态环境状况、人口资源环境关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性重大问题,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为规划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要扎实开展专题研究,推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评价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吴晓东强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并同步编制专项规划。同时,要重视规划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先行先试,扎实推进 “城市双修”工作
要明晰“城市双修”总体目标及具体任务,形成“4+8”的苏州“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项目库,并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完成时间,落实实施主体。要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措施,制定“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时间表。
编制意见
提出原因
为确保高标準、高质量的完成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有步骤、有秩序的完成“城市双修”试点实施工作,根据当前形势,立足苏州实际。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今年7月,住建部同意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40)的编制工作,并将苏州列为全国15个总规编制试点城市之一,这是一个能够获得更多上级关心指导、加快审批进程的有利契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总规编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保证高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编制工作进度。同时,要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进一步最佳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
(一)城市总规编制工作方面,争取今年10月底完成各类现状底账梳理和问题汇总工作,明年1月底形成初步方案、明年年底前上报国务院。重点是三个方面任务: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改革暨“城市双修”工作动员大会

一要科学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定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国际国内发展趋势,着眼特大城市发展定位,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省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按照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强化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主动对接上海2040版城市总规,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积极参与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构建现代都市格局。
二要釐清城市“底账”、坚守城市发展“底线”。儘快摸清城市发展现状和规划基础,全面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找出符合市情、指导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路径。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係,寻求在紧约束条件下的发展路径,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使城市总体规划成为全市上下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档案。
三要突出“多规合一”。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以“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为原则,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各类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做好不同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
(二)“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方面,要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环境质量,凸显风貌特色为主线,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与修复,城市人居环境获得明显改善,历史文化与古城保护更具特色,努力用两年的时间,高质量完成好“城市双修”试点工作。
三、精心组织,高效实施
城市总规编制和“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都是重大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範围广、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强化对上衔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不断开创我市城市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当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先行军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制安排
一、前期动员(2017年8月—9月初)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安排表

二、现状调研和公众参与(2017年8月—10月)
三、专题研究(2017年年底前)
四、规划编制(2017年10月—2018年10月)
编制领导机构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分管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研究室、档案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环保局、旅游局、园林绿化局、民宗局、统计局、民防局、政府研究室、方誌办、土地储备中心、苏州文旅集团、城投公司(含燃气集团、天然气管网公司、管廊公司)、园林集团、水务集团、轨道集团、保障房公司、苏州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苏州分公司、联通苏州分公司、有线电视苏州分公司、铁塔苏州分公司、邮政管理局、邮政局、气象局、专用通信局、人行苏州中心支行、消防支队负责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崑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工作办公室
主任:规划局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分管负责人;
成员:各县级市分管领导、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级相关政府部门分管领导等;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各县级市、区规划局分管领导,市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等。
编制大事记
2017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函同意我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工作。
2017年8月28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编制改革暨“城市双修”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2017年9月6日-12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40)公众谘询团(“市民代表”)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