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职能部门,下设协同与功能疏解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人口发展科等。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根据北京市巨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作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等。
现任党组书记陈军义,党组副书记、主任刘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区:东城区
- 职能: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责任
- 类别:政府部门
基本信息
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职能部门,下设协同与功能疏解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人口发展科等。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根据北京市巨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作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等。
领导介绍
现任党组书记陈军义,党组副书记、主任刘健。
所属辖区
东城区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根据北京市巨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作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分析本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协调工作;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本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属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
(四)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责任;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画,统筹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画;按市政府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区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区域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巨观管理,做好总量平衡和战略布局、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
(六)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区土地供应年度计画;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画,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负责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参与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按许可权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或调整由区政府管理的重要收费标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九)负责区域电力行政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係,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人口调控统筹规划和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人口调控工作的落实;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加强区域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本区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担东城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本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各项任务;负责组织研究、拟订本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相关计画、方案和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信息、宣传、对接联络等工作。
(十三)在本部门职责範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