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龙是第一个被命名的恐龙。在1676年,英国牛津市附近的Cornwell一处石灰岩採石场,发现了部分斑龙骨头。这些骨头碎片被交给牛津大学的化学教授罗伯特·波尔蒂(Robert Plot),他同时也是阿什莫尔博物馆的馆长,他在1677年的“Natural History of Oxfordshire”一书上叙述了对于这些骨头的叙述。他正确地将这些骨头描述为一只大型动物的股骨最下端,波尔蒂最初认为这些骨头来自于罗马战象,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古罗马人曾将大象带到不列颠岛上;他又转而认为这骨头来自于某种古代巨人族。这些骨头之后就遗失了,但已留下足够的叙述,得以确认它们属于斑龙的股骨。食鳄斑龙
这个Cornwell骨头由理察·布鲁克斯(Richard Brookes)在1763年再度叙述。他将这些骨头命名为Scrotum humanum,因为它们看起来类似人类的一对睪丸。在当时,这名称被认为并不适合用在仍有争论的动物上,而且并未在后来的科学文献中使用。Scrotum humanum是在双名法开始採用后公布的,根据国际动物命名委员会的规定,理论上应该比斑龙(Megalosaurus)还具有优先权,但国际动物命名委员会宣称如果一个分类名词在公布后遭到废弃达到50年,这名词将不再拥有优先权。所以,Scrotum humanum成为一个遗失名(Nomen oblitum)。 从1815年开始,在Stonesfield的採石场发现了许多斑龙化石。牛津大学的地理教授威廉·布克兰(William Buckland)取得了这些化石,他同时也是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的院长。在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些骨头属于何种动物;但在1818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法国比较解剖学专家乔治·居维叶(Georges Cuvier)拜访了牛津大学的布克兰,他发现这些骨头属于一种巨大、类似蜥蜴的动物。在1824年,布克兰在“Transactions of the Geological Society”一书公布了关于这些化石的叙述。但詹姆士‧帕金森(James Parkinson)已在稍早的1822年,在一篇文章中叙述了这些骨头。
斑龙的右下颚绘画,取自于威廉·巴克兰1824年的书籍“Notice on the Megalosaurus or great Fossil Lizard of Stonesfield”在1824年以前,布克兰仅拥有斑龙的部分下颚与牙齿、一些脊椎骨、骨盆与肩胛骨的碎片、以及后肢,这些化石可能来自于不同的个体。布克兰认为这些骨头属于一只与Sauia有关的巨大动物,他建立一个新属斑龙(Megalosaurus),并估计这动物的身长为12米。在1826年,Ferdinand Ritgen将斑龙命名了完整的学名Megalosaurus conybeari,但这名称并不被后来的学者所使用,则被认为是个遗失名。在1827年,吉迪恩·曼特尔(Gideon Mantell)将斑龙列于他的英国东南部地理测量当中,并将这个动物归类于巴氏斑龙(Megalosaurus bucklandii),也是至今所使用的学名。直到1842年,理查·欧文才建立恐龙这个分类项目。
在1852年,班杰明·瓦特豪斯·郝金斯(Benjamin Waterhouse Hawkins)受到水晶宫委託,为了恐龙展览而建立一个斑龙模型,这个模型仍位在水晶宫。早期古生物学家因为从未看过这些生物,因此将它们以传说生物中的龙做为重建参考对象,使它们拥有巨大头部,以四足行走。直到19世纪中期,在北美洲发现了其他兽脚亚目恐龙,才更準确地描绘出它们的外表。那个时期的恐龙分类较不严谨,因此在欧洲发现的所有兽脚类恐龙都被分类于斑龙。这些物种后来都被重新分类,但仍列在古老的科学文献上,造成许多混淆。斑龙的大部分重建图,都是在脊椎发现前建立的,这也造成许多混淆。德国杜宾根大学的休尼(Friedrich von Huene)在描绘斑龙时,改而採用比克尔斯棘龙的骨干;比克尔斯棘龙是种神秘的大型兽脚类恐龙,背部有高的神经棘,曾被分类于棘龙科。因此,许多较晚的绘画都根据休尼的版本,将斑龙画成有背脊或小型帆状物,类似棘龙。斑龙